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调控和监督职能,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受上报财政的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约束。
第三条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重基层、重内涵、重绩效”预算分配原则,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明确各经费项目主体的经济责任与权利,不断增强办学活力,促进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
第二章 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条 学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统筹兼顾、讲求绩效”的总原则。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全面性原则:学校预算要体现综合预算的要求,所有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全面反映各项事业计划和任务的需要。
第六条 稳妥性原则:学校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要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安排项目支出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预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