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新媒体发布工作通知、通告,分享工作经验,打造“显影成像工程”品牌,推进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开展,提升办学质量,特建立“微笑的人交流群”,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机构组成
1.群成员为中专部教职工,非本单位职工不得入群;
2.为了便于工作,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3.“微笑的人交流群”由宣传部负责管理,群主由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群二级管理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显影成像工程”开展和科室成员发布信息的监督管理。
二、相关规定
1.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显影成像工程”的作用,大力宣传在三育人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先进人物,传播正能量;
2.群内可发布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等;
3.群内交流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
4.严禁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抵触的言论;
5.严禁发布诋毁学校或教职工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有违社会公德、侮辱性及涉及人身攻击的信息;
6.严禁传播低俗话题;
7.严禁发布传播不实言论,不信谣,不传谣;
8.不得在群中闲聊或争辩。
三、运行管理
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微信群管理人员应及时提醒、劝止,对于不听劝止者,微信群管理人员有权将其从微信群中移出。
2.被移出群者,在认识到错误并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复群。
3.若发布的信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由发布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