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3-30 | 阅读量: |
为规范学校电子显示屏(以下简称“电子屏”)的使用、发布、运维与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屏在校园宣传、信息公示、氛围营造、安全教育的作用,统一发布标准、规范播放内容、杜绝违规信息传播,营造文明、规范、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结合中专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电子屏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内容合规、先审后发、安全规范、服务育人的原则。所有播放内容必须积极健康、贴合校园文化、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发布、私自更改播放内容。
二、管理职责
学校党委宣传科为电子屏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电子屏整体统筹管理、播放内容审核发布、设备运维、系统调试、程序更新、故障排查、日常检修工作;负责制定播放规范、统一字体、格式、配色标准,把控宣传舆论导向;定期检查设备线路、控制系统,及时处理黑屏、花屏、卡顿、乱码、无法播放等故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三、使用审批与发布流程
学校电子屏实行申请、审核、发布、备案制度,无审批不得发布任何内容。所有宣传标语、表彰通报、安全教育内容等均需履行审批手续,提前向宣传科报备。发布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使用部门提交电子屏播放申请,明确播放内容、播放时段、播放周期;
2.内容审核:主管部门对文字内容、舆论导向、格式规范进行审核校对;
3.统一发布:审核通过后,授权专人统一上传发布、设置播放时段;
4.留存备案:所有播放素材、审批记录统一归档留存,以备核查。
三、常规播放内容
电子屏优先播放以下内容:文明校园宣传、节日祝福、师生表彰、安全教育、学风建设、时政正能量宣传等积极正向内容。
四、内容规范与禁止事项
(一)内容规范标准
播放文字必须语句通顺、用字规范、无错别字、无病句、无敏感词汇;排版整洁、字体统一、间距适中,符合校园庄重文明的宣传标准,杜绝口语化、随意化表述。
(二)严禁播放内容
电子屏严禁播放、展示、滚动以下内容:
1.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意识形态要求的文字;
2.商业广告、推广信息、有偿宣传及各类牟利性质内容;
3.未经证实的通知、不实信息、个人求助、私人宣传内容;
4.涉及师生隐私、涉密工作内容及不当对比、负面调侃内容;
5.其他不符合校园育人氛围、违反校规校纪的内容。
五、设备运维与日常管理
(一)日常管护要求
电子屏实行定时开关管理,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统一设置开关机时段,非工作、非教学时段及时关闭设备。
(二)设备保护管理
严禁学生及无关人员触碰、拍打、擦拭、遮挡、损坏电子屏设备及线路;严禁私自插拔设备电源、数据线、控制系统;严禁私自拆卸、改装电子屏相关软硬件。发现设备损坏、线路老化、异常发热等问题,须立即上报处理。
(三)素材与账号安全
电子屏后台管理账号、密码由专人保管,严禁转借、泄露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