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志愿者活动是中专部团委工作中核心内容,是在上级团组织指导下,由青年学生组成的服务社会,贡献社会的一项公益活动,我校志愿者活动开展以来,成绩显著,在学生自我教育,增强学生社会使命感,责任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加强我校志愿者活动的管理。保证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中国志愿者注册工作
每年12月份为中国志愿者注册月,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中专部团委组织学习青年志愿者活动常识,并考核合格,网上注册中国志愿者,领取“中国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证”和“中国志愿者胸章” 并由团委备案。
3.中国志愿者活动管理
实行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筹划,对每次志愿者活动进行安排、监督、总结。
志愿者服务队档案管理规范,健全管理制度,严肃组织纪律,创造良好的社风、社貌。志愿者活动每年换届纳新,以保证活动持续开展。
成员有监督的权利与义务,成员有权利对不合格的负责人上报校团委并提出宝贵意见,校团委将根据情况追究负责人责任。
4.青年志愿者活动考核
志愿者活动档案齐备,活动材料上交及时。志愿者评议及同学反馈意见。中专部团委将随机抽取参加活动的同学对志愿者活动 开展情况及活动影响进行评估。志愿者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年终评先的凭据之一。
5.奖罚办法
1.志愿者负责人登记表装入个人档案,优秀志愿者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2.每名志愿者每学年活动不得少于16小时,否则给予除名。
3.志愿者分别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定期公布活动情况和活动成绩(基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