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女士:我家的一位长辈是我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2015年9月因病去世,老人参加有职工医保,医保卡里还有余额没用完,家里人可以继承医保卡里的钱吗?如何办理?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划归统筹基金。
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用于医疗支出,可以结转和继承。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划入统筹基金。
根据陈女士描述的情况,其家人可以办理医保卡余额继承。具体办理流程为: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人员死亡退保手续后,继承人按规定提供以下资料办理继承:书面申请、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死亡或火化证明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和中国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详情可拨打电话(0391)882686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