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团委 | 供稿: 闫艳 | 时间: 2026-09-23 | 阅读量: |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压实社团指导教师岗位职责,推动学生社团活动有序、高质量开展,团委于近日召开社团指导教师专题工作会议,各社团负责教师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团委对社团新增申报、师资备案、人员配置等相关要求进行细致解读。明确新增社团任课教师须具备对应专业资质,履行书面申请、校级及教育局逐级报备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开课;社团学生人数达到15人方可开课。
会议重点传达教育局社团备案相关规定:社团备案需以真实授课经历为基础。新学期将严格审核备案教师资质与授课能力,未实际开课且未主动提交开课申请的备案教师,将予以取消备案处理。各社团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本社团教师资质,做好备案申报工作。
同时,会议部署社团教师量化考核办法,要求指导教师每次活动后及时填写《社团活动记录表》,按时提交学期教学计划与教学总结,以上材料作为社团教师授课履职的重要依据,务必做到资料规范、按时上交。
此次会议为社团管理各项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参会教师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会议要求,规范开展社团教学,用心打造特色社团课程,充分发挥社团育人功能,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摄影:阮英豪)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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