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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疗休养相关事宜的规定
时间: 2019-04-02 次数:

根据学校工会《关于组织优秀教职工参加暑期疗休养的通知》精神,各总支、支部按照以下要求推荐疗休养人员:

1.政治上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必须是上一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先进、优秀获得者;

3.各类先进、优秀人员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疗休养;

4.若推荐疗休养人员数多于学校分配指标人数时,推荐人员按获得荣誉级别、次数及本人年龄、工龄、职称、职务由高向低依次排序。

5.本规定从2016年6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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