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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常爱红  供稿:汤霞   时间:2019-06-21  次数:

各科室、教研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四有”好老师,为焦作卫生医药学校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将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为我校在岗专职教师。

2.优秀班主任为我校在岗班主任。

3.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我校在岗的行政、后勤和教辅人员。

4. 凡同年度内已推荐参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表彰的人员一律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15名,优秀班主任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

4.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

(二)具体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

1)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学生掌握扎实的知识本领,培养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

3)在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2.优秀班主任

1)在班集体建设及学校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带班级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班级文化。  

2)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探索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积极投入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   

3.优秀教育工作者

1)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出先进,评出干劲,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1.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由教务科、学生科和人事科牵头,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推荐人选。830日前报人事科。

2.人事科汇总后上报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得者,我校授予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2.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焦作卫生医药学校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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