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社保中心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从2016年1月份开始缴纳失业保险金。10月份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2016年1-10月的失业金个人缴纳部分,上半年按照月工资的0.2%,下半年按月工资0.3%的比例缴纳。单位上半年按1.1%,下半年按1.2%比例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资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至此,中专部在职在编、非在编人员均缴纳失业保险金。